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网

jianghua365.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民生聚焦 > 正文

(民生大议-1 ) 家庭冷暴力不宜立法

2010-06-04 07:47:04 来源:王荣香


(民生大议-1 ) 家庭冷暴力不宜立法

在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保护妇女权益的专门法律,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内容仅概括地规定为:禁止用迷信、暴力手段残害妇女

  2001年修订婚姻法时,首次明确规定了禁止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但冷暴力的社会危害性当时尚未显现,这部法律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随后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仅对以作为的方式实施的家庭暴力予以界定,而对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冷暴力没有加以明确界定,也没有规定对冷暴力的鉴别和取证,制裁冷暴力更无从谈起。

冷暴力没有纳入现行法律也不宜纳入法律范围来调整:

首先,概念难以界定。什么是冷暴力,难有统一标准。究竟什么情况才能算是“冷暴力”?怎么来看待“冷暴力”很难有个认定标准。没有标准,就能以司法。

其次,在法律上,消极的不作为法律难以干预。对冷暴力法律如何制裁?对受害人如何救济?假设如果一方遭受身体暴力,当其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却有可能被对方反诉冷暴力。会使家务事更加难以处理。

 

大家都在看

解决房产继承难题 当事人送锦旗

当事人与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王律师合影 审判员、书记员、当事人、王律师合影 通过法律来解决房产过户等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