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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能帮高考落榜生办入学 男子骗9名家长25万元
2010-06-12 17:56:02 来源:
6月11日电:在高考结束后,部分考试成绩不理想学生的家长,还是想通过各种关系使孩子有学上,殊不知,这种心理也给骗子带来可乘之机。近日,天津市和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其以能帮助落榜生入学为由,先后骗得9名受害人25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张某大学毕业后,于2006年5月份成立了某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后,张某对外宣称自己和很多学校、事业单位有关系,能办理入学手续,并可安排就业。2008年8月,王某的孩子高考落榜,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张某,张某称自己是某文化教育中心主任,并告诉王某,可以给他的孩子办到天津医科大学读大专,费用是4万元。此后,张某经常在言谈中透露自己已经帮某某办理了工作等,渐渐获取了王某的信任。2009年5月底,王某交给张某4万元,张某开了收据,并盖了某文化教育中心的公章。3个月后,张某称4万元只能保证孩子上学,但没有学籍,如果想要学籍还得再交2万元。2009年8月21日,王某又交给张某2万元。此后,王某多次尝试联系张某,但其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办公室也始终无人,遂报警求助。
2009年9月28日,警方再次接到报案,市民郑某称自己被人骗取现金2万元。据郑某介绍,他的外甥女高中毕业后,想进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学习,便通过朋友认识了张某。通过电话咨询,张某称要办进天津师范大学上学需要2万元,如果办不成,欠款如数退回。此后,郑某多次催促张某,张某称事情办不成了,但钱都花光了,无法退回。
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自2008年以来,张某以可以办理多所重点高校的入学手续,并能安排就业为由,先后骗取王某等9人现金25万余元。2009年11月,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调查取证后发现其与所称各学校、事业单位均不存在任何关系。和平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虚构其可以为学生办理入学,找工作等的事实,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达25万元,涉嫌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对犯罪嫌疑人张某采取批准逮捕措施。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学生家长切勿求学心切,以至“病急乱投医”,谨防上当受骗。(记者邹雪 通讯员何伟 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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