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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意事项
2010-06-03 21:33:23 来源:
| (1)整体改制,一般来说就是将原企业的所有资产净值折合成股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股东成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2)整体改制是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特殊方式,并不仅仅是企业组织形式的变化。因此,整体改制应当办理原企业的注销登记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新设登记,企业应当向债券人发出通知和公告,并取得债权人同意。 (3)整体改制是发起设立的一种方式,设立时要符合发起设立的一般条件。如果原企业不符合发起设立的一般条件,应在改制时解决。 (4)国有企业集体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上市,只要满足连续计算业绩的条件,如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管理层和企业的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等,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日起可以短于3年。 (5)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按照现行过哟欧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帐务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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